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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冬季防火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5

学院(系、室、所)、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的通知》(苏教安函『20174号)和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苏消委『201710号)的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校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冬季防火工作,强化管理、落实责任、组织排查,严格执行消防工作规范,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现将开展2017年冬季防火相关工作强调如下:

1、中央空调已经开启,用电进入高峰期。严禁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电瓶车进入办公、宿舍区域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私自拆卸室内电器;严禁使用明火、在宿舍抽烟。

2、检查危险品仓库、礼堂、学生宿舍(公寓)、图书馆、计算机房等重点要害部位和大学生活动中心、实验室、会议室、高配间、多媒体教室、食堂、体育场馆等场所。

3、检查供电线路和设备是否完好,防火、防爆的设施是否良好,特别是地下车库以及车棚、店面房、宿舍、实验室里的供电线路和设备。

4、检查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存放是否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是否健全落实。

5、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齐全、有效、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