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室、所、中心):
为了推进实验室智能管理平台系统(网址http://210.29.65.148/,下简称“系统”)建设,加强实验教学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同时为制订实验用房使用标准提供依据,学校将对系统内相关实验教学运行的数据进行收集、统计,请各单位实验室管理人员配合做好如下事项:
1.各学院(系、室、所)组织完善系统内基础数据,包括:实验室基本信息(含实验室房间号、名称、使用面积、用途等);实验课程(包括课程名称、类别、学分、学时,实验项目名称、学时、每组人数等)、实验人员信息(如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技术职称等);
2.各学院(系、室、所)及时登陆系统录入本学期实验教学信息数据(含开课记录、开放记录的数据录入)。
各项系统数据的完善工作,请于2017年12月8日前完成。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黄玉梅老师或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李冰老师联系,电话:85012072、85012136。
教务处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11月24日